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 关于招聘科研助理岗位的公告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函〔2025〕124号)、《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5〕26号)文件精神,为持续促进就业质量,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统筹推进科技研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结合我院科研助理岗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属于非事业编制的聘用人员,本次招聘数量为项目科研助理10-15人、蒙科聚科研助理(技术经理人见习岗)10人。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主要面向工科类专业的2025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成绩优秀、动手能力较强的本科生及非应届硕士生也可考虑。

三、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岗位的劳动合同期限以完成一定科研项目任务为期限,协议一年一签。薪酬待遇一般为硕士生6000元/月,本科生4500元/月。其中技术经理人见习岗人员到期如达到考核要求可留任,转为蒙科聚平台正式聘用人员,薪酬待遇重新核定。

、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应聘项目科研助理的人员将个人简历以电子版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imast_rlb@imast.ac.cn),邮件主题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命名。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15日。

应聘蒙科聚科研助理(技术经理人见习岗)的人员将个人简历以电子版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imast_hzb@imast.ac.cn),邮件主题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命名。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30日。

(二)由项目组按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自行组织资格审查及考察面试,要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双重考核。

(三)项目组拟聘人员签订《科研助理服务协议》,交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备案。

(四)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聘用科研助理的项目组(团队、平台)负责设定岗位职责任务,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管理、考核、薪酬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各研究所(中心、平台)要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建立健全年度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要求,加强安全教育。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2号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韩老师 史老师

联系电话0471-5165681   

 

附件:《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2025年度招聘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2025年6月12

 

附件              

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2025年度招聘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

单位

招聘

人数

专业

要求

其他要求

矿产资源利用与冶金研究所

6-8

生物技术研究所2-3

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所1-2

先进材料与能源研究所1-2)

10-15

矿物加工工程、采矿工程、地质工程、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

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生态学、草业科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

力学、水利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化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会计学、金融学等相关专业

有实验室管理、实验设备操作经验者优先

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

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力学、机械工程、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测绘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

等相关工科专业

有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者优先

 

创建时间:2025-06-12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