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进一步加强科普工作的实施方案

 
 

 

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

 

为了持续完善科普协同工作机制,推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普化,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夯实科技创新根基,近日,自治区科技厅、科协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7个部分19条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了科普职能职责,完善科普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科普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引导和督促落实,形成合力,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围绕打造品牌化科普服务载体,强化科普阵地建设,提升科普资源供给能力,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部署,进一步加强科普能力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发挥科技创新对科普工作的引领作用以及科普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的协同发展,并要求,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要合理设置科普工作任务,将科普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明确科普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实施方案》聚焦重点人群,夯实工作基础,推动科普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提出围绕青少年、农牧民、老年人、产业工人、领导干部等群体加强科普工作,强化重点领域科普供给。科学规划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利用现有资源,不断丰富内涵,重点围绕青少年群体推进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服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地。

同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我区科普工作将进一步优化科普环境,完善科普法规政策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科普服务体系,加强科普舆论阵地建设;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力度。

“我们将持续深化改革,树立大科普理念,建立健全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全域科普工作体系,强化科普工作的基层力量,推动科普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张晓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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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创建时间:2024-11-19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