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政策供给 促进成果转化
为促进科技成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我国在不同发展阶段,围绕制约科技成果转化及其相关问题,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取得较大成效。但是,畅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在转化激励、供需协同和平台支撑方面仍存在不足。
一是转化激励机制尚需完善。赋予科研人员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激励政策,在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和主体性方面起到一定作用,但从政策实施效果上来看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科技成果管理制度与事业单位国资管理制度在评估定价、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冲突,导致成果评估定价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单纯通过弱化国有资产管理约束的改革思路,表面上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但实质上并没有消除高校与科研机构及其负责人可能面临的国有资产流失等责任风险,单位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主体责任的积极性仍然不高。
二是成果供需衔接不足。科技成果距离产业化需求较远、可转化性不强,是导致转化率不高的重要原因。从科技成果转化链条的两端看,高校院所和企业在目标、能力和体制机制方面,缺乏协同和有效衔接。从目标看,高校院所开展的基础研究大多面向前沿领域,能够与产业对接并快速产业化的成果较少,难以匹配企业需求。从能力来看,多数高校不具备市场化、专业化成果管理和运营转化能力;企业对高校院所高质量成果的吸纳能力不够。从科研体制看,企业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话语权不足、参与度不够,高校院所以论文、奖励和专利等指标为主的科研评价导向没有完全改变,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面向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开展研究的意识不强。
畅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及其链条上,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须强化目标导向,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横向加强部门协同和政策落实,纵向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加快形成全链条体系化服务能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一是强化政策统筹,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管理。持续完善政策体系的整体设计,重点强化主体功能衔接、改革政策落实、配套政策完善等环节政策统筹。加强科技、财政、审计、国资、纪检等跨部门协调配合,推进相关政策衔接和落实。建立“自上而下、上下贯通”的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和反馈机制,系统总结科技成果管理改革、评价改革和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取得的经验,制定优化调整和推广实施方案。加强对地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创新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运用方式,增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标考核比重,引导地方因地制宜,面向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推进转移转化活动。
二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制度改革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动力。强化科研单位主体责任,发挥好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在机构、项目、人才评价和科技奖励中增加成果转化绩效权重。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推动职务科技成果全面“单列管理”,试点退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职务科技成果限时转化机制,对于取得知识产权一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未实施转化的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不涉密的科技成果履行一定程序,可由企业实施有偿或无偿转化。督促地方和高校院所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探索实施负面清单机制,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政策解释和宣贯。
三是强化目标导向,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生态。健全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强化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应用研究任务,推广“企业出题、政府立题、高校院所解题”的科研项目组织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企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发挥产业链引领带动作用,在前沿技术突破、关键技术攻关、创新生态构建方面,牵头实施产业应用导向的重大科技任务,在产业链细分领域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梯队,构建优势互补的创新联合体,推动技术开发和应用一体化。
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