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

617日,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邀请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二级高级监察官方瑛作专题讲座。院党组书记常青出席并讲话,党组副书记、院长许振山出席,党组副书记随洋主持。

方瑛以“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 推动形成遵规守纪高度自觉为题,围绕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等四个方面,结合大量的案例,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了深刻解读,既是一堂咬耳扯袖的警示教育课,也是一堂深刻的党风廉政教育课。

常青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全院党员干部要以全区通报的党员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自敲警钟、自我对照,借“前车之覆”明“后车之鉴”、吃“他人之堑”长“自己之智”,时刻牢记“举头三尺有纲纪”,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真正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从而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常青强调,要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恪守纪律不放松,无论办什么事、对什么人、在什么时候,都要保持对纪律的敬畏和坚守。要自觉检视剖析在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时时刻刻用党纪“戒尺”警醒约束自己,切实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常青要求,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丧失理想信念的教训,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要压实主体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督促落实。要严格监督执纪,坚决维护纪律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织密扎牢制度“笼子”。要聚焦整治形式主义,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全院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典型为引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全力打造风清气正、清正廉洁的良好科研生态,为自治区完成好“两件大事”、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应有力量。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瑾鑫、宋志文、牛一丁,驻工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宏伟出席,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党员参加。

来源:机关党委

 

创建时间:2024-06-17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