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召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次集体学习会议

3月8日,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召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次集体学习会议,党组书记常青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孙绍骋书记在2024年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提出要实施好诚信建设工程,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作出的重大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2024年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推动抓落实的具体举措上来。科研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技创新的基石,作为自治区级科研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诚信建设,坚守诚信底线,在各项科研活动中守好底线红线;要强化制度约束,完善管理措施,坚决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科研诚信制度,不断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要持续开展科研诚信的教育和宣传、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科研创新生态。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理论、实践、制度成果上升为党规党纪,进一步释放了新征程上持续强化党的纪律建设、锤炼共产党人廉洁奉公政治本色的强烈信号。全院上下要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处,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紧盯科研项目立项、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大型采购招标中易生、伴生的腐败问题,坚持惩治腐败与完善制度、强化治理、防范风险一体推进;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精神,在网络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明确不准参与的网络传播行为和网络活动,进一步规范网络言行,要敢于担当,坚决抵制各类有害言论,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积极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相结合。院党组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头学习贯彻《条例》,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动《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党支部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院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会议。

 

来源:机关党委

 

创建时间:2024-03-08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