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林少春一行莅临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专题调研指导人才工作
8月1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林少春到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发展条例》立法调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施文学、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党组书记常青陪同调研。
林少春首先参观了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展厅,详细了解了我院功能定位、体制机制和研究领域等基本情况。随后,召开了调研座谈会。会上,常青汇报了全院工作开展情况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林少春在听取我院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和高层次人才代表围绕人才引育留用情况和对《条例》的意见建议后,他说,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作为新成立单位,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很好的探索,有很多新经验新做法值得借鉴。
林少春指出,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我们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厚植发展优势。未来竞争最终是人才竞争,没有人才就没有创新,没有创新就难以进步。自治区人大制定人才发展条例,目的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自治区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部署通过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办好两件大事凝心聚力。
林少春强调,当前,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区上下正在全力完成“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培养的人才不仅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更重要的是能够引领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通过事业引人、待遇留人、感情化人,让人才在内蒙古工作更有体面、更有尊严、更有价值,不断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林少春要求,要扎实做好人才引、育、留、用工作,营造重才尊才爱才的氛围,进一步健全人才培养机制、评价机制、流动机制、激励机制。自治区人大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思考立法要解决什么、规范什么、保障什么,切实推动我区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认真研究吸纳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继续修改完善《条例》,发挥好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为我区闯新路、进中游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常青表示,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将认真学习领会林少春副主任的讲话精神,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以更强的责任感、紧迫感扎扎实实推进研究院的人才工作和各项建设,不断开创建院工作新局面。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姚亚平,法工委、社会委和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有关同志;院领导随洋、郭洪飞、曹瑾鑫、宋志文,以及院属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高层次人才代表参加座谈会。
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