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关于机车氢能安全相关算例高性能计算资源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内控制度,现机车氢能安全相关算例高性能计算资源服务,以公开比选方式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本次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

2.项目名称机车氢能安全相关算例高性能计算资源服务

3.本项目对应采购项目预算:29.8 万元

4.招标代理服务最高竞标限价: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参选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超出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5.代理服务工作内容:采购前期准备策划、发布公告、组织投标单位报名及资格预审、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协助处理质疑、协助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协助解决招标采购活动及其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纠纷等招标代理全流程相关工作。

6.服务期限:自代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采购工作完成、全套档案资料移交采购人归档完毕为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誉要求(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10 个工作日内):

(1)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 “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代理业务

三、参与评审所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3.报价表(报价不得超过 10000 元限价);

4.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5.法人身份证明。

6.财务状况证明(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7.近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8.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9.招标代理服务实施方案(招标工作流程、质量保障措施、质疑投诉处理方案、档案管理方案等);

10.近 3 年招标代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注:1.上述资料需胶装成册一式份,格式自拟,正本一份、副本份,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或光盘),电子版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

2.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副本、服务方案、电子版单独密封,共密封三包,所有密封文件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3110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2号内蒙古科技大厦5楼501办公室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未密封、盖章不全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邮件等其他递交方式。

4.开标时间2026年8311500北京时间)

五、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我院组建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报价、服务方案、人员配置、项目业绩、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拟中选机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打分环节。若有效供应商不足 3 家,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比选。

评审完成后,拟中选结果在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选通知,双方签订代理服务合同。

六、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2号内蒙古科技大厦5楼501办公室

联系人:刘媛

电话:13848330550

 

创建时间:2026-08-25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