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关于招聘科研助理岗位的公告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关于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工规函〔2026〕472号)、《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6〕36号)文件精神,为持续促进就业质量,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统筹推进科技研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结合我院科研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属于非事业编制的临时聘用人员,本次招聘数量不少于10人。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主要面向202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成绩优秀、动手能力较强的本科生也可考虑。

三、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岗位的劳动合同期限以完成一定科研项目任务为期限,协议一年。薪酬待遇一般为硕士生5000元/月,本科生4000元/月为聘用人员缴纳保险

、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应聘项目科研助理的人员将个人简历以电子版形式投递到对应招聘邮箱,邮件主题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命名。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10日。

(二)由项目组按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自行组织资格审查及面试考察,要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双重考核。

(三)项目组拟聘人员签订《科研助理服务协议》,交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备案。

(四)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聘用科研助理的项目组(团队、平台)负责设定岗位职责任务,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管理、考核、薪酬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各研究所(中心、平台)要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建立健全年度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和生产保密工作要求,加强教育管理。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2号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 韩明珠

联系电话0471-5262056   

 

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6月23

                          

创建时间:2026-06-23 11:07